公费医疗报销温馨提示
(离退休职工版)
(年度门急诊医药费年终报销截止日期为次年3月31日)
为提高公费医疗报销审核效率,减少您等待及往返医院的路途及时间,请您就诊前认真阅读。如果资料有不清楚、不完整、不规范、不真实的无法报销。谢谢您的理解和配合!
一、公费医疗报销
1. 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:校园卡或公费医疗证、转诊单、就诊病历、收费票据、药品底方、全部检查检验报告结果、北京市工商银行卡。(特病人员提供支出登记小蓝本)
2. 转诊单:北医三院、北大校医院、专科医院等上级医院就诊均需事先开具《北京市公费医疗转诊单》。要求:(1)请按转诊单上的转诊期限、转诊病因就诊,有效期内同种病情可多次就诊。(2)转诊单C联请接诊医院医生填全并签字、盖医院门诊章。
3. 在已选的就近医院就诊,不需开转诊单。
二.急诊报销: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院就诊,可在就近的医保定点医院就诊(限急诊本次)。
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:校园卡或公费医疗证、急诊病历、急诊诊断书、全部检查、检验报告结果、药品底方、急诊收费票据(票据应有急诊收费章或有“急诊”二字。如没有,请到就诊医院急诊科加盖急诊章)、北京市工商银行卡。
三.住院报销:住院医疗费需当月报当月。
1. 门诊住院可在合同医院(北医三院)或已备案的就近医院住院;因急症住院患者可急诊住院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;已确诊的专科疾病,需先由部医院或北医三院开转诊单再到专科医院住院,转诊单报销时交回。
2. 如住院患者不取支票可自行垫付办理入院手续,出院后将住院结算单据交回报销。
3. 如需借支票办理入院请参照以下流程:
(1)请在医院通知入院当天携带校园卡、已注明金额的住院通知单、住院押金(押金为支票金额的20%;如特殊病种(治疗需要大型耗材或人工器官)等情况,押金为支票金额的50%)到部医院财务室办理。
(2)如非本人办理,请代办人出示本人身份证、公费医疗证及代办人身份证。
(3)办理时间8:00-11:00,13:30-16:00(住院押金缴纳现金的患者,请下午2点前办理);办理地点:部医院财务办理。
(4) 请务必收好您的押金条,以备住院费用清算时使用。
4. 报销现场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:公费医疗证、诊断证明书、收费票据、票据附件、明细清单、北京市公疗大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(仅三院住院提供)、转诊单(仅专科医院住院提供)
5. 住院医疗费须于出院结算当月报销。时间: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;地点:部医院财务室。
6. 住院报销单据须送北京市医保审核,请耐心等待。
特别强调
1. 公费医疗报销严格执行医保政策,例如:规范书写病历、药品不超量、不跨科室开药检查等。
2. 手写门诊病历医疗机构名称处须盖医院名章和科室章。
3. 收费票据:在自动缴费机缴费的,请到就诊医院指定的收费窗口打印缴费收费票据;收费票据没有缴费明细的须打印缴费明细单。
4.门急诊医疗费当月发生的请于次月及时报销,遇节假日寒暑假可向后顺延,每年12月的医疗费须在次年3月31日之前报销,逾期不予补报。
请关注“北医部医院微语”部医院微信公众号
咨询电话:82805652
注:上述公费医疗规定为现行政策,如公费医疗政策发生变化,以最新规定为准。
(北京大学医学部医院)